我省“十二五”社会组织建设发展规划出台
《安徽省“十二五”社会组织建设发展规划》于近日由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人社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省国税局、省物价局等12部门联合通知印发。
该规划总结了“十一五”期间安徽省社会组织建设发展的现状,社会资源能力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功能和作用日益彰显,社会组织建设质量有了提高,社会组织发展空间在大胆改革创新中得到释放。基于安徽目前实际情况,规划提出了安徽省“十二五”期间社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美好安徽为目标,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平台,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监管、社会组织自律、社会组织党组织保障、社会各界监督的社会组织科学管理体制,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公共资源和领域,实现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应有作用。
基本原则:1、服务经济,协同发展。2、政社分开,互动发展。3、政府扶持,社会参与。4、政策指导,依法监督。
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末,全省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超过3个,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数量达到15万。建立基本覆盖全省城乡社区的社会组织综合服务机构,初步形成发展有序、门类齐全、层次丰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完成对重点领域社会组织的全面评估,全省A级以上社会组织达30%,3A级以上超过10%,形成一批公信力强、功能完备、运作规范、作用显著的社会组织。
文章来源摘自:民管字(2012)15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社会组织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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