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发布日期:2014-06-10    浏览次数:2244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商品房交易秩序,贯彻《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今年5月底,历经4年来的多次修订后、由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起草的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出炉。安徽省于6月份起已经发文,要求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2014-0172)。

    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分为预售合同和现售合同两个文本,其中对很多事关消费者利益的条款都进行了修改补充。

    其中的主要亮点有:1、预售和现房买卖彻底分开;2、不用担心买房交易信息被泄露;3、减少因为交房手续问题而扯皮;4、空气、隔音等都要提前约定;5、引入惩罚性赔偿金等新增内容。

    自该合同示范文本颁布之日起,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171)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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