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流程为楼市增暖

发布日期:2012-08-08    浏览次数:1693

从八月份开始,省直公积金不再开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各缴存单位可直接凭银行转账单据和《安徽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变更受理通知书》或单位变更清册作为财务付款凭证。而在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长丰县产权房屋贷款业务已经可以实现“一站式”服务。只要是长丰县产权房屋且通过初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即可现场签订借款抵押担保合同、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等材料,一次性完成贷款受理、合同签订等手续。

这对于楼盘销售和百姓购房来说无疑是件更方便的好事。

我们知道,公积金贷款的办理需要开发商、贷款银行和房产管理等多部门的配合协作,并有一定的手续程序要求,因此需要一个办理周期,从申请人提交申请,银行初审等需要经过多个环节。而公积金中心的终审是这个周期中的关键一步。省直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借鉴合肥市及其他外地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普遍做法,同时减少单位办事人员往返公积金中心开票的负担。目前大致流程如下:

贷款咨询——提交申请——签订合同——办理抵押——贷款发放——按月还款——注销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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